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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市兆君律师事务所网站论坛管理规则
   

(一)论坛禁止内容:
1、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;
2、危害国家安全,泄露国家秘密,颠覆国家政权,破坏国家统一的;
3、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;
4、煽动民族仇恨、民族歧视,破坏民族团结的;
5、破坏国家宗教政策,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;
6、散布谣言,扰乱社会秩序,破坏社会稳定的;
7、散布淫秽、色情、赌博、暴力、凶杀、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;
8、侮辱或者诽谤他人,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;
9、任何涉及他人版权的资料的非法复制和传播;
10、含有法律、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;
11、请勿张贴未经公开报道、未经证实的消息,亲身经历者请注明;
12、请勿张贴宣扬种族歧视、破坏民族团结的言论和消息;
13、请注意使用文明用语,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原因对任何一位网友进行人身攻击、谩骂或诋毁;
14、请勿张贴与所在论坛主题无关的消息和言论;
15、未经本论坛同意,请勿张贴任何形式的广告;
16、禁止张贴连锁信件,金字塔方案及蛊惑性文章;
发贴请注意以上几条规定,若有违反,本论坛有权删除。
   

(二)关于用户名和昵称的管理:
1、请勿以党和国家领导人或其他名人的真实姓名、字、号、艺名、笔名注册或作为昵称使用;
2、请勿以国家组织机构或其他组织机构的名称注册或作为昵称使用;
3、请勿注册和使用与其他网友相同、相仿的名字或昵称;
4、请勿注册和使用不文明、不健康的ID和昵称;
5、请勿注册和使用易产生歧义、引起他人误解或带有各种奇形怪状符号的ID和昵称。
6、用户注册成功后,无法登陆论坛或无法发贴,请发信给管理员,信箱地址:zhaojun@zhaojuncn.com
用户注册请注意以上几条规定,若有违反,本论坛有权不予注册或删除注册信息。
   

(三)关于版权问题:
1、凡转贴文章,请注明原始出处和时间,否则本论坛有权删除;
2、转贴文章时请注意原发表单位的版权声明,并负担由此可能产生的版权责任。
3、您在本论坛发表的文字、图片,北京市兆君律师事务所有权转载或引用;
4、您参与北京市兆君律师事务论坛,即表明您已阅读并接受了上述各项条款;
5、本论坛拥有管理页面和ID、昵称的一切权力,请网友服从版主管理,如对管理有意见,请用电子邮件向论坛或北京市兆君律师事务反映。
三.规则解释权
      本规则最终解释权归北京市兆君律师事务。

  
  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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